二技104入學畢業門檻
1、總畢業學分數至少72學分,其中通識課程10學分,系訂必修30學分,系訂選修至少32學分。
2、系訂選修學分,至少18學分需在本系修課。
3、每學期至少修業學分最少~最多:第1學年16~22學分/第2學年9~22學分。
4、請勿重複修習已修習過之課程或未經核准上修本系課程,否則該課程不予認列為畢業學分數。
5、本系應修通識選修課程共10學分(人文與藝術類4學分、社會科學類4學分、自然科學類2學分),超過之學分數不計入系訂選修學分。有關通識課程,依本校通識中心之規定修課。
6、本應修科目表因應本系特色發展之需要時,得依據本校課程規劃流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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