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消息】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主 旨: 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77199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 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欲參加活動之同學:
1.五專1-3年級:請至系辦報名。
三、五專4-5年級及大學部:請至系辦報名,需經校內自辦初選,。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77199號函辦理。
二、 110學年度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 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欲參加活動之同學:
1.五專1-3年級:請至系辦報名。
三、五專4-5年級及大學部:請至系辦報名,需經校內自辦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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