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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系碩士班】有關碩博士之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及收費等提供相關彈性配套措施

主旨:
依據教育部來文,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大專校院停止到校上課並改採線上教學期間,有關碩博士之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及收費等提供相關彈性配套措施。

說明:

一、碩博士學生學位考試得採線上(同步視訊)方式進行,並請維持考試之公正公平公開。

二、若經學校系所評估仍須以實體考試方式進行,
應對學位考試場域之環境及防疫安全有完善規劃,
全場人員須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且不開放旁聽,室內人數不得逾5人。

三、碩博士生修業年限除依大學法第26條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辦理外,
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者,
得專案向學校申請額外再延長修業年限。

四、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
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因應110年5月至7月疫情影響,
相關修業年限、學雜費收取及後續升學事宜,說明如下:

學生於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校免收取學雜費。
倘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學生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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