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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2年度青年平時工讀輔導方案

各位老師、同學大家好:

 為關懷照顧經濟弱勢在學青年,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優質工讀機會,歡迎同學踴躍參與本工讀計畫,以提升職涯發展競爭力。招募簡章及報名表,詳見附檔。

錄取名額:30名。
薪資待遇:18,780/月,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年終獎金。
工讀地點: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及所屬機關。
工讀時間:102年1月2日至102年12月31日。
報名日期:101年11月1日起至101年11月16日為止(※以郵戳為憑,為方便辨認郵戳日期,請以掛號寄出),逾期不受理。
報名方式:採親自或通訊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esc.ntpc.gov.tw/或新北市人力網網
       站:http://www.goodjob.nat.gov.tw/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 火車站北一A),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郭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平時工讀。

基本條件: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國內現在學之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學生(即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已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或二年制專科學校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

2、學生本人設籍新北市(設籍4個月以上,以受理報名101年11月1日前計算)。

        ※檢附證明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學生證無註冊章,應於所附影本上蓋10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或附在學證明影本)。

          (2)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查詢戶籍資料同意書」1份。

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本人或父母一方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生活扶助戶(檢附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由本府社會局轉介之本府監護學生(檢附社會局轉介單及監護資料)。

    4、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謄本)。

     5、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相關證明文件)。

     6、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檢附全戶戶籍謄本)。

        獨力負擔家計者:意指年滿15歲至65歲其工作所得為唯一提供家庭生活所需之經濟來源者,且有扶養親屬者(需檢附檢附全戶戶籍謄本1份、親屬無工作能力證明或在學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等資格文件)。

     7、中高齡且非自願性離職長期失業勞工子女(需檢附父或母其中1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證明影本,無工作切結書)。中高齡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且非自願性離職具長期失業滿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更生受保護人(須附更生人證明及該員勞保資料)。

     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或其子女(檢附家庭暴力事件保護令或社工員轉介單等資料)。

     ※上述證明文件應以各權責單位101年11月16日前核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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