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理與陽明山國家公園或其提列研究題目相關研究計畫。鼓勵本校研究生踴躍報名申請。 二、申請金額:每案最高可達10萬元整。 三、受理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止。 四、奉核後,擬公布於電子公佈欄並鼓勵本校碩士生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