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系暨服管所課程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致理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科)暨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課程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96.11.28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98.09.30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
99.09.09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
第1條 為使致理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科)暨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以下簡稱本系)課程具有專業、合理、完善之內涵,提供本系學生深入且系統化之學習課程,特訂定本系課程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2條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下
審訂本系各學制課程規劃:
1.本系各學制畢業學分數及畢業條件。
2.課程架構:校訂必修科目、專業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之配當。
第3條 本委員會以由本系課程規劃小組教師為當然委員,系主任兼召集人,其他委員中應包括在職系友代表2位、企業實務專家2位、學界專家人士2位,及在學學生代表2位,委員任期為一學年。召集人綜理本小組行政業務,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第4條 本委員會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5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無法出席時,由各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第6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須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委員親自出席始可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始可決議。
第7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須經過系務會議通過,再提交校級相關會議審議。
第8條 本設置要點經系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致理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暨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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