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部
致理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五專部「英語能力檢定」施行細則
96.06.05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99.07.08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
100.03.07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
100.06.30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
一、課程目的:為提升本系學生在就業或升學時的競爭實力,增進其生涯規劃的發展機會與潛能,特訂定本細則,作為考核並了解學生修業期間英語聽、說、讀、寫方面學習狀況之依據。
二、課程內容:本課程為必修課程(1學分0上課時數),但不列入畢業學分。學生在學期間凡參加下列其中一種英語檢定考試,並且符合下列成績標準者,即取得本課程學分:

*其他英語相關檢定成績之認定,依據本校「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辦理。
三、實施方式:
(一)實施期間:本課程由學生於畢業前自行參加上述其中一種英語檢定考試,並且將符合本系所訂定之成績標準之成績單正本繳驗(驗畢後發還)登記即可。
(二)學分採計與成績登錄方式:
1. 本校教務處語言中心針對未能通過上述任一英檢考試的畢業班學生,於每學年第2學期第15至第18週期間開設有「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輔導課程(課程總時數為72小時)。欲修習「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者,須檢附在本校修業期間未通過上述校外或校園專案任一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之成績證明,始得報名參加本課程。
(1) 修習「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者,還必須於該課程結束前再次報考校外或校園專案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並且取得成績證明後,方可視同通過「英語能力檢定」,取得畢業資格之一。
(2) 「語言測驗輔助教學」之開課方式依本校補救教學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學生之選課、上課及成績考核方式另依教務處語言中心訂定之「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輔導課程執行要點辦理。
2. 「英語能力檢定」與「語言測驗輔助教學」兩門課程皆不計入畢業學分。
3. 其他:
(1) 選擇參加校外或校園專案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而不選擇修習「語言測驗輔助教學」者,若發生未通過上述任一英檢考試而導致延畢之情事,學生須自行負責。
(2) 因上述情況延畢時,得於延畢期間選修「語言測驗輔助教學」或選擇繼續參加英檢考試,以作為補救。
(三)獎勵方式:同學參加英語檢定考試成績優異,得依規定申請獎勵,獎勵辦法另定之。
四、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五、附註:各項英語能力檢定考試相關網址:
(一)TOEFL ITP < http://www.toefl.com.tw>
TOEFL CBT <http://www.ets.org/toefl >
TOEFL iBT <http://www.ets.org/toefl>
(二)TOEIC <http://www.toeic.com.tw>
(三)IELTS <http://www.saec.edu.tw/test/IELTS.html>
(四)全民英檢 <http://www.lttc.ntu.edu.tw/GEPT.htm>
(五)FLPT <http://www.lttc.ntu.edu.tw/FLPT.htm>
(六)BULATS <http://www.lttc.ntu.edu.tw/cambridge/bulats/bulatsmain.htm>
(七)Cambridge Main Suite <http://www.lttc.ntu.edu.tw/cambridge/MS/MSmain.htm>
(八)English for Business <http://www.lcci.com.tw/index.htm>
(九)NETPAW <http://www.test.org.tw/>
(十)G-TELP <http://www.g-telp.com.tw/client/>
(十一)GET <http://www.get.org.tw/get/index_mn.htm>
致理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暨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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